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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fengwei添加时间:2015-07-15 17:52:43
  《业务规则(试行)》中规定:“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新三板交易规则

  与主板、创业板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IPO)相比,新三板挂牌同时进行定向融资方式可以理解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并公开转让”,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IPO的发行方式是为公开发行,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向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即将包括个人)询价,发行环节对认购者的数量和资格没有限制(创业板对投资者资格有一定要求),监管机构出于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可能会阶段性地限制发行市盈率。而新三板定向增资,则通过与合格的投资者协商定价的方式发行,除了在投资者的身份和数从上有所限制外,其他的要求和约束较少。

  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有利于形成初始市场价格,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挂牌的同时可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这相对于上市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的法定要求,拟挂牌公司可以更为灵活地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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