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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市公司遗漏、隐瞒的虚假陈述介绍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fengwei添加时间:2015-01-07 15:56:19
  遗漏是应当公开而没有公开过去或现在已经存在的公司有关状况的行为。应当说,在遗漏行为中,所披露出来的信息可能都是真实的事实。但是,遗漏行为没有公开某种事实,就会给公众造成虚假的印象,因而同样是虚假陈述的一种。从

  遗漏行为所遗漏或掩盖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少报负债额度,隐藏财务风险。负债额的大小,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如果负债额大于资产总额,说明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便少报负债额,掩盖资不抵债的事实。这时,漏报、少报负债,就是遗漏行为的一种。

  2.少报支付承诺,隐瞒企业风险。有些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保证,从中收取一定费用。此类保证通常具有相当的风险,因而使有些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有些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了得到投资者的青睐和信任,就不希望公开这类业务。做法一般是在有关财务报告中,不报或少报此类保证。这样,企业给投资者的印象实际上是虚假的,所以此类遗漏也是虚假陈述行为。

  3.隐瞒财产损失,制造虚假印象。资产损失至少包括存货损失和固定资产损失两种。无论如何,资产损失如果公开,都不利于企业的形象和获取公众信任。因此,有些企业在对外公布财务信息时,将实际存在的资产损失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而是与存货或固定资产项合并,隐报资产损失。

  4.隐瞒招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为了下一次能够顺利配股,故意将本次招配募集资金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隐瞒起来,而对外声称招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面就是一些基本分析的知识,希望可以给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帮助,另外学习江恩理论知识,可以多通过我们赢家财富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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