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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财政部之前已经宣布,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而《管理办法》为这35.1亿元的细化使用办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其中,对中小企业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方面,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第一财经日报 熊剑锋) 相关新闻: 中小企 或尝试搜索其他 | -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 2008-09-23 15:56:55 | | - 中小企业“找钱”难 风投大腕指点迷津 2008-09-23 02:15:06 | | - 中小企业借道产权市场融资倍增 2008-09-22 10:31:14 | | - 粤中小企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 资金缺口1.2万亿 2008-09-22 09:25:46 | | - 货币政策拐点或现 中小企业挺过就好 2008-09-20 11:21:0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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