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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8月1日消息 据《香港信报》报道 台湾行政院昨天决议放宽大陆资金对台湾资本市场挂牌及上市规定,其中放宽大陆合资格境内投资者(QDII)投资者进入台湾证券及期货市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称最快十月可以放行。
此外,行政院也松绑外国企业来台挂牌的资格限定。在已在外地挂牌的“第二上市”开放幅度较大,取消了上市企业陆资持股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企业投资大陆未逾净值百分之四十两项规定,但仍保留企业不能在大陆注册的限制。金管会预计年底前将会看到来自香港交易所挂牌的企业来台上市。
金管会副主委吴当杰说:“这次的开放是为了扩大台湾资本市场,并希望吸一些优秀的台商回来上市。”吴当杰表示,由于大陆规定在未签监理合作备忘录(MOU)下,QDII投资上限为其净资产规模的百分之三,依据QDII现行规模计算,可投资台湾最大额度约为三百三十七亿五千万新台币。
他并表示,将委托陆委会透过两岸协商机制与大陆方面签谈MOU,以提高大陆QDII对台投资金额。
金管会同时指出,陆资来台投资规定比照现行外资,若QDII投资人有意取得本地上市柜公司的董监事,也同样需要获得投审会规定。
上海一正在发行QDII产品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认为,对QDII来说,多一些市场选择总是好的,但目前台湾和大陆双方还未签订备忘录,那么到最后真正能投资还有一个过程。
不过,他表示,由于台湾股市相对全球资本市场规模较小,净值百分之三的比例“已经够用”。
目前台湾对于外国企业首次挂牌(“第一上市”),以及已在他地上市的外国企业来台挂牌(“第二上市”),设有“不得在大陆注册、陆资持股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以及大陆投资金额不超过净值百分之四十”等三项限制。
未来有意来台湾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DR)的企业,将不再受到陆资股东的限定。行政院同时倾向取消企业首次来台发行的股东背景限定,但此项必须等待陆委会修订两岸关系人民条例中的有关大陆地区企业来台投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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